【法規快訊】歐盟發布電池法實施條例草案:標籤資訊須全面符合無障礙指令
歐盟委員會近日發布了 Ares(2025)11169592 實施條例草案,針對 (EU) 2023/1542《歐盟電池與廢電池法規》 中關於電池標籤、QR Code 及資訊承載的格式與技術細則進行深度規範。該草案目前正處於評議階段,其核心在於落實法規第 6 條關於「語言與無障礙」的要求,明確要求電池製造商必須確保身心障礙者能平等獲取電池相關資訊。
Article 6 重點解析:語言與無障礙合規藍圖
根據實施條例草案的 Article 6,未來電池進入歐盟市場必須滿足以下兩大合規支柱:
1. 語言一致性與數位化彈性 (Article 6(1) & (2))
- 語言要求: 電池標籤資訊必須使用由產品上市之成員國所確定的「易於被終端用戶理解」的語言。
- 多語標籤數位化: 若標籤資訊需以多種語言顯示,製造商可選擇在實體標籤上僅顯示一種語言,但前提是必須透過 QR Code 提供其他語言的數位版本。
2. 強制符合無障礙指令 (Article 6(3)) 這是草案中最重要的變革。草案明確規定:「提供給消費者的標籤資訊,必須符合 Directive (EU) 2019/882(歐洲無障礙法案,EAA)Annex I 所列的無障礙要求」。
製造商必須面臨的技術轉型
為符合上述無障礙要求,電池標籤與其承載的資訊(如說明書、警告語)需導入 EN 301 549 標準中的技術原則:
- 多感官管道 (Perceivability): 資訊不能僅依賴視覺。標籤與說明書應能透過多種感官管道(如文字轉語音、輔助技術讀取)被感知。
- 字體與對比標準: 實體標籤資訊應使用合適的大小(如草案建議一般資訊字體不小於 5.7 pt)與清晰的字體(推薦使用 Noto Sans 等開源字型),並具備高對比度。
- QR Code 扮演關鍵角色: 當電池表面空間有限無法承載完整標籤時,QR Code 必須作為獲取無障礙資訊的主要入口。草案強調,QR Code 承載的數位內容必須具備 「可感知性 (Perceivable)、可操作性 (Operable)、可理解性 (Understandable) 與穩健性 (Robust)」。
- 替代顏色與聲音: 若資訊以顏色區分(如狀態燈),必須提供顏色之外的識別方法;若有音訊警告,則須有視覺或觸覺的替代方案。
出口企業應及早因應
歐盟委員會強調,製造商應在設計標籤與數位說明書時,同步考慮身心障礙者的需求(如低視能使用者),並利用 EN 301 549 的功能性績效準則(Functional Performance Criteria)進行自我查核。
相關企業應密切追蹤 Ares(2025)11169592 草案的最終通過版本,並檢視目前的 QR Code 連結內容是否能支援螢幕閱讀器等輔助技術。一旦法規正式實施,任何未達無障礙標準的資訊呈現,都可能被視為正式不合規(Formal non-compliance),進而面臨市場限制或撤出處分。
更多合規資訊與標準細節,請參考歐盟官方公報或諮詢本公司。